美国最高法院今裁决亚利桑那州的投票核实证件案,结果以5比4多数支持选民登记时需提供公民证件。在美国,住旅店、买机票等都需要身份证件,甚至这次民主党开大会,入场都要身份证,凭什么大选投票就不需要核实证件?这不明明就是要窃选吗?
亚利桑那的地方法院居然就同意选举登记时不要核实公民证件,共和党把此案打到最高法院。这个裁决结果,当然是常识的胜利。但太令人悲哀的是,这种像“太阳从东边出来”的常识问题,竟需要打到最高法院裁决。
在5比4的裁决中,4个女大法官全部反对,5名男性大法官全部支持投票时核实证件。
4名女法官的理由是,要求核实证件会降低选民投票热情、妨碍民主。这完全是讲歪理。按这种逻辑,那住宿、买飞机票要求提供证件,是不是会妨碍旅游和消费热情?不是公民就不可投票,这是全世界所有民主国家的规矩和法治常识。
4名女法官中,除3名左派外,竟有被视为保守派的巴雷特!网上保守派一片哗然,要求巴雷特出来解释,为什么选举投票不要核实证件?
美国最高法院不断创造全球笑料:先是拜登提名的女大法官杰克逊,不知道怎么定义“男女”;现又有4名大法官支持投票不核实证件,就是纵容窃选、践踏民主。美国最高法院都搞成这样,太令人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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