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法律案,一不小心漏了底裤,习近平之中共治下之中国竟然堕落到如此地步!周四,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民营企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我在既往工作中参与过多部中国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我看来,这样的表述令人毛骨悚然……草案强调:不能对民营企业不当立案、不能选择性执法司法、不能趋利性执法司法或地方司法保护,不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征求意见稿明确,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强制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这些内容都是人之为人的常识,更是无数中共文件和刑法明确禁止的犯罪行为。而今如此大声重申,证明中共正式承认这个国家已经混乱失序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了!其既有执法、司法、刑法体系不仅已经失效,而且成了这个国家的祸乱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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