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裁决,出生在美国就有公民权,引起保守派的愤怒!因为这等于邀请更多非法移民涌入美国,因为只要进入生了孩子,他们就是“美国人的父母”,早晚能获国籍(父母移民)。更别提在洛杉矶、旧金山等很多城市的“中国人坐月子中心”,孕妇到美国分娩,就成为美国人的妈。还有中国的富人,用美国女人借腹生子,就生出“美国公民”。这种“漏洞”比比皆是。
可是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却辩解说,世界上有一些国家也是“出生在该国就有公民权”,居然还列出了印度作为例子。
罗伯茨是提前“老年痴呆”了吗?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人,要到印度去生孩子,要孩子是“印度人”?中国人有吗?
今天那些非法移民,还有中国的孕妇到美国生孩子,不就是因为看到美国是唯一超强、经济和很多条件更好吗?否则她们怎么不去海地、索马里生孩子?
罗伯茨是小布什总统提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当时小布什总统不顾黑人大法官托马斯是老资格和坚定保守派,而给了刚提名任命的罗伯茨“首席大法官”位置。由此也可看出小布什这种建制派的弱智。
罗伯茨能说出“在印度,孩子出生就有公民权”来类比美国,说明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居然连常识都没有。这种人还能当上“首席”,这是司法腐败的象征。因为离开常识,还谈什么宪法?一切真正的法律都是建立在常识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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