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里描述了美国对内容定义的两个角色的法律责任定义:出版商与分销商。

出版商对内容完全知晓,会审查和编辑出版的内容,对内容负全责,所以里面的内容如果涉及违法就会面临法律诉讼;

而分销商对内容是不完全知晓的,只负责分发,不会修改内容所以拥有责任豁免权。

互联网刚起来的时候,就引起了很多法律诉讼,其中有两家典型案例,一家宣称只负责分发平台上产生的用户消息,不进行任何审查编辑,这家公司对应的角色是分销商,所以应该对任何相关法律纠纷豁免;另外一家会对用户产生的信息进行审查、编辑,对应的角色是出版商,应该对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克林顿时期1996年通过了相关互联网平台豁免法案,允许互联网平台一定程度的编辑审查用户信息,却同时享受法律豁免权。

川普说的Revoke 230指的就是克林顿时期通过的这个对互联网公司的豁免法案。

也即恢复原来出版商与分销商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角色。

任何一家互联网公司,要么不审查用户信息,只做分销商,不承担法律责任,要么审查用户信息做出版商,承担内容所关联的所有法律责任

美国 互联网公司 Section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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