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第一起 AI 间谍案,判决昨天下来了。
前 Google 工程师丁林葳,偷走了两千多页核心算力蓝图。

旧金山联邦法官查布里亚,把陪审团定下的 7 项间谍罪全部撤销。
最终只按普通商业秘密侵权,判了 12 个月减 1 天。
偷走一家科技巨头的核心算力底座,只用坐牢不到一年?

这案子是怎么从「国家级间谍」缩水成「普通员工违规」的?
很多人以为是法官糊涂,或者证据不足。
法官没有糊涂,证据也堆成了山。
真正卡住这桩大案的,是一台运转了三十年的法律机器。

这台机器叫意图二分。
它的出处,是 1996 年美国通过的《经济间谍法》。
当年国会把商业秘密盗窃切成了两截:
第 1831 条管经济间谍,最高判 15 年。
但检方必须证明,偷窃行为是受外国政府指派或为了外国政府谋利。
第 1832 条管商业秘密,最高判 10 年。
只要证明偷窃是为了个人商业利益,让原公司受损即可。

在 1996 年立法者的脑子里,间谍是冷战式的:
穿黑风衣的特工,拿国家工资,直接向外国部委交图纸。
三十年后,这套规则碰上了完全不同的打法。

丁林葳在 Google 工作期间,把 500 多份机密文件拷进苹果备忘录。
他转成 PDF 格式,绕过内网防泄露系统,上传到个人云端。
里面包含 Google 最核心的 TPU 芯片架构、超算集群调度代码。
他在中共国内出任融数联智的技术负责人,又创立了自己的上海智算科技。
他带着这些蓝图去参加创业路演,申请国内地方的人才补贴,拉创投融资。
他人在国内路演的时候,甚至让同事在美国办公室替他刷工卡。

事实清清楚楚。
但到了法庭上,1996 年的法条露出了致命的缝隙。

检方主张:他拿图纸回国建算力,拿了地方支持,这就是为外国谋利。
辩护律师主张:他是为了自己创业发财,为了把股权卖给私人投资人。
法官查布里亚翻开第 1831 条。
法律白纸黑字要求:必须排除合理怀疑,证明被告主观上是为了外国机构工作。
只要他是出于个人贪婪和商业套利,间谍罪在程序上就不成立。
法官严格按程序办案,撤销了全部 7 项间谍指控。

整套技术转移的链条,在这里完成了闭环。
对手早就把技术掠夺,包装进了风险投资和商业创业的外壳。
它不需要政府下达红头文件。
它只需要给补贴、给市场、给估值,让个人的商业野心替它冲锋。
当个人发财成了首要动机,西方的间谍法就在自己的法定举证门槛前踩了刹车。
一场战略级算力底座的流失,被精准塞进了普通员工跳槽纠纷的抽屉。

硅谷以为技术锁在内网里。
华盛顿以为国家安全写在 1996 年的法典里。
可当外部体制学会用市场风投和创业外壳来搬运技术,
三十年前的旧法律,连给它定罪的名字都找不到。

364 天的刑期算不上宽容。
它是一台过时的法律机器,在新型掠夺面前留下的制度空白。
https://x.com/mubeitech/status/209507569647326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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