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警务处的公众活动统计数字,2018年的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总数达11880次,且连续三年过万。我上一次查证这一数字的时候是2014年雨伞行动,那时候基本保持在每年六七千次左右。

香港社会对于警察执法的态度,彼时于此时可谓天差地别。当社会大众发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并不对其治理的民众负责,立法会形同虚设的时候,政权的合法性随机消散。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已经由法律与选举,转换为道德与良知。然而香港警察依旧按照往常的模式,或者说西方的处理方式,应对公众事件中的不合法现象时,人们不再给予认同和支持。

(图中片段出自为赵鼎新《社会运动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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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