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松果,报道了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详细始末。文中提到,女方的母亲称,朱斐3岁时,她和前夫离婚,3个儿子归丈夫,女儿归了她,跟她姓。她管得严,女儿从来没谈过恋爱。「我经常教育孩子,咱们到什么年龄,办什么事。咱们是学生,不搞对象」,「她胆子小,怕得不行,就怕遇上渣男」。
等到朱斐大专毕业,她想法变了——她过了60岁,身体越来越不好,有萎缩性胃炎,睡眠也糟。她想赶紧「给孩子安排个合适家庭」,万一自己哪天有什么闪失,女儿结了婚,她也安心。
2023年1月31日,席阳和朱斐,还有两位母亲,四个人在婚介所见面。
朱斐坚定的观念,或许受到了母亲的影响。她妈妈告诉我,她家「家教好」,「从来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她认为女人必须保护自己,说得更直接一点,不能有婚前性行为。「你搞对象,你不是女儿身了,别说别人,你自己就(抬不起头)…………你要是有孩子了,更羞耻,这咋弄呀?」「咱们还没结婚,不受法律保护,谁能付出那么大的代价?钱(指彩礼)可以退,但是那样(发生性行为)了,能补吗?有孩子了,怀孕了,要是你不要了,我们找谁去呢?」
正因为此,他们交往后不久,有过一次不愉快——朱斐的妈妈要求,他们出去约会可以,但下午6点前必须回家。有一次,席阳接朱斐出去玩,晚上10点才送她回家,她妈妈不高兴。席阳再约,朱斐就不出来了,「你是不是被圈禁了,怎么出不来?」朱斐回复,「还想出来?」「我把我妈微信推你,你问问我妈」。
https://x.com/whyyoutouzhele/status/1913585801721713043?t=BRlbw36-DIShc95LPcyc5A&s=35现在舆论不断用女孩哭了她已经说了不要婚前性行为等情绪或道德判断来代替证据审查,转移焦点去谈相亲文化婚姻制度性别不平等等社会议题。这些话题当然值得讨论,但与本案核心无关。司法不是社会情绪的出口。一个人是否该被剥夺自由只能靠证据说话。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能判强奸,法治最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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