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文件

“回復常備兵與停止替代役之徵集”

“⋯⋯我國現行兵役係採「募、徵」併行制度,為因應⋯⋯國防人力需求不足或專業不佳之衝擊,機關允宜設立風險控管期程,依《兵役法》第34條第3項後段之立法意旨,當志願服役者不能滿足兵額時,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以適時因應我國所面臨外力嚴峻之軍事挑釁⋯⋯” (《我國少子化問題與對策之研析》)

中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對相關報告表示「坚决反对」的回應:連結

刊登於台灣立法院法制局的文件:連結

提出:
台灣立法院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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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全民議政會
※全民議政,以民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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