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s Copyright System Isn't Broken. The World's Is.
「The world has moved on, and copyright law hasn't.」
英美著作权体系通过一系列法案,构筑起了一套精确的定义版权范围和另一套含混不清的判定违法标准。对以往大公司之间相互竞争起到约束作用,但在如今自媒体兴起的当下,个人无力(金钱时间与法律知识)同其对抗,也就有了「迪士尼律师函警告」之类的梗出现。YouTube 的版权系统则借由 Content ID 这一预警系统,形成自身和创作者,同版权声明方之间的防火墙。
Tom Scott 在如此长篇幅的视频中以音乐、游戏、摄影、视频为例讲述了过时法律同现实世界夹缝中的 YouTube 著作权系统。台湾 YouTuber 官大为的频道 NiceChord (好和弦) 也曾多次提及规避音乐版权风险问题,也制作过一期用 Linux 和自由软件制作音乐的
简单教程。(BTW,好和弦远古第一期视频
解释了 Scott 开头提到的卡农和弦。)
中国宋代刊印书籍,开始出现「版权」一词。日本 1869 年制定《
出版条例》,随后出台一系列
版权条例,至1893 年改《版権法》。1899 年,日本加入《
伯恩公约》,改《著作権法》。后清廷于 1910 年制定《大清著作權律》,自此「著作权」作为正式名词沿用至今(除香港)。回到最初「版权」所指的书籍刊印,其工具「字体」在技术发展中自然也确立了严格的权利范围,但其「形」与「制」的争议也一直不断。在美国,typefaces(字体)、glyph(字形)、typography(字体排印)、calligraphy(书法)不受保护,font(计算机中的字体,台湾译字型,大陆通称字体因而困扰不断)才适用著作权保护。例如微软的识别系统中的 Segoe 字体,在十几年前也
诉讼缠身。2017 年的国际文字设计协会(ATypI)研讨会上,台湾字体公司文鼎科技的李信仪也做了亚洲的字体授权商业模式的
总结。中国的字体公司一方面羡慕于收益颇丰的国际巨头公司,另一方面又面临国内著作权体系缺失带来的诉讼与公关
困境。
著作权带来的法律与道德、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的紧张关系与冲突,「all the power is still with the people who have money」,经济权利与文化权利,不同国家著作权系统交织在一起的全球化难题,或许缩短著作权保护期限无法根本上修复,但也是该跨出的一步了。
————
Further Readings:
- Marshall, L. (2001).
Losing one's mind: bootlegging and the sociology of copyright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Warwick).
⏬
- Sadaba, I. (2004).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 as a sociological conflict: Culture and the economic logic in a globalized world.
⏬
- Larsson, S. (2011).
Metaphors and Norms - Understanding Copyright Law in a Digital Society. Lund Univers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