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华社发了一个案子,男子劝女友不要喝了,劝不住,最后女友跳楼,男友施救了五分钟,终因体力不支未能成功挽救女友生命。
最后判了 10% 的责任,赔了 8 万多。
这个案子我昨天跟律师同学讨论过,判决是合理的,但是这种悲剧带给社会的启示还有很多。
女孩死亡了,这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8 万对于男孩来说也不算多,但是这个男孩其实本身也是受害者,他无法完全控制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这个案子是因为共同饮酒了,没有起到注意义务,但是如果女孩不饮酒就不跳楼了吗?或者换个说法,饮酒对于其跳楼有多大的刺激作用?一般人喝再多酒也不会选择跳楼自杀的,本身自我的心理就是不健康的,不正常的。
可以说,这个男孩完全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劝其不要喝了、付出了、施救了、被判罚了,但是这个男孩看着女友在自己眼前坠下楼死亡,这件事对一个人而言,我认为肯定会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难以想象以后的生活中会不会在夜晚的梦中反复出现这一幕。
所以,昨天跟我律师同学聊到最后的时候说,找对象也好交朋友也好,一定得找正常人,其实我们可能错误的低估了社会中不正常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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