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让我想起程序员苏享茂被翟欣欣逼死的案子。男女之间恋爱,男方因为爱,所以你情我愿给予女方财物表达爱意。这个描述的另一面是:女方借助恋爱中的优势地位,以索要财物为目的。我的问题是,这个边界在哪里?什么程度是属于恋爱范畴?什么程度是属于欺诈?
https://x.com/PandaGPT/status/1786368552506642716?t=V3Ku1s8GrBrJfGrZ4Qss7g&s=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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