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查理·柯克之死幸灾乐祸的言论,以及由此引发的纷争都与“言论自由”无关!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也顺便明白自由的边界在哪里,而要明白这些,你首先要明白一个叫做“自由悖论”的东西。

“自由悖论”是苏格拉底首先提出来,经由柏拉图发展,由现代自由主义哲学家加以精辟阐述的。它最简洁的表达方式就是:奴隶主是否拥有奴役奴隶的自由?如果有,那么奴隶的自由在哪里?如果没有,奴隶主岂不丧失了自由?结论是:奴隶主没有这种自由,任何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都不能被允许,因为,苏格拉底从一开始就明确地告诉我们:没有边界的自由只会导致暴政!

具体到言论自由上,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言论自由的自由”。你支持用枪去消灭跟你观点不同的人,你就是在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你的言论就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你跟奴隶主一样,不配享有这种自由。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别人有权来剥夺你这种自由,而你并不能反咬一口说:“你这是在剥夺我的言论自由。”

任何自由的边界都由“自由悖论”产生。因为有边界,所以我们能享受自由。

当然,言论自由只是社会生活里的一个维度。一个违反了言论自由原则的人是否就应该被打入地狱?别人是不是就不能帮助他?我以为是还是可以帮助他们的,只是这帮助是出于人道原因、亲情原因、同情心、怜悯之情,等等,但不是出于维护言论自由,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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