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斯蒂芬米勒的观点:
老师故意改变儿童性别,医生、医院使用物理、化学阉割手段变性儿童,仅仅是侵犯父母权力吗?这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吗?美国的立法、司法体系都该彻底被审查……站在反人类一边的议员、法官应当以反人类罪起诉……
“改变一个孩子的性别,尤其是在不通知父母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五岁或六岁的孩子去上学,或者一个七岁的孩子去上学,老师试图把男孩变成女孩,或者把女孩变成男孩,那就是虐待儿童,本届政府将其视为虐待儿童,这是对父母权利的严重侵犯。
这还包括政府向我们的医院系统传达的信息即他们不能也不会被允许使用纳税人的钱对儿童进行化学阉割和性残割。”
https://x.com/OldApeTalk/status/1919144533184409641?t=gFzY_24qF8MCiLoWwYZUbA&s=35

Comments

Be the first to add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