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物件的瞎扯](衍生品的愛戀)在語言學校的時候,有一次課上討論到粉絲文化,我說我是小田和正さん的鐵桿粉絲,他的每一首歌我都聽過。所以,香川先生接著就問了我一些關於小田さん的問題,出身何處、星座如何、喜歡的顏色……結果是我啥也不知道。香川先生做了判定,說我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粉絲。我當然對這個結果很不服氣嘍,我說一個藝術家的心血是他的作品,先生您認為小田さん是會為大家傳唱他的每一首歌高興呢?還是為了大家每天都知道他的內褲顏色而高興呢?這個反問像一記漂亮的左勾拳,打得先生猝不及防,而引起了全班同學的哄堂大笑。

下一回合的攻防是先生說,人都有愛屋及烏之情,所以因為作品喜歡上作者,想了解他的一切、愛上他的一切才是正常的反應。我極為出色地舉出了下列實例,成功地將先生K.O.。我問先生的奥様(妻子)是不是非常漂亮?香川先生很自豪地點了頭,但是這只是個虛招,我下面追問是:您會不會因為您的丈母娘有了奧樣這麼出色的作品而喜歡丈母娘?又是全班的哄堂大笑,因為香川先生對丈母娘腹誹非常多,前半節課剛剛說完他老人家的壞話(先生每天從奧樣那裡拿到500日元午餐費,而丈母娘強烈要求給他減成300日元)。沒有什麼辯駁的餘地,先生舉白旗投降了。

對我個人而言,音樂、詩歌、小說這些藝術作品,從誕生之日起,就是擺脫了原作者的獨立個體,不再受到原作者的禁錮。金庸先生很費勁地不斷給自己的作品改版,也不能消除原有的故事給讀者的印象,就是一例明證。

我聽到一首優美的旋律,那麼它的作者是聖徒也好、惡魔也好,都不能影響我對這個作品的喜愛或是憎惡。作品就是作品,作者就是作者,問世就彷彿嬰兒的誕生,徹底地脫離了母體。

以作者的人格偉大推出作品的傑出,或是以作品的驚天地泣鬼神推出作者必然是個聖徒,都難免會被現實打臉。

忘記了是08年或者09年,我在杭州趕飛機,因為最晚到達機場和機票超售,航空公司給我升了頭等倉,落座以後發現我旁邊是周華健,前面是李宗盛、羅大佑,通道的另一側還有張震岳。飛機延誤了很長時間,普通艙的旅客絡繹不絕地過來簽名或者拍照。起飛以後,安靜下來。我跟周華健說,2000年以前你的每首歌我都會唱,不過都是從盜版磁帶裡學來的,他大笑,沒有糾纏盜版,跟我探討了一番地球修理業的工人最喜歡什麼歌。我說當然年輕人都會唱張震嶽的《乾妹妹》或者《我要錢》,你是老少咸宜,李宗盛和羅大佑的歌雖然我是都會唱,但是基本沒有工人喜歡。

慢慢的李、羅、張都加入我們的聊天,我還給他們唱了一小段《小鎮醫生的故事》、《鄉愁四韻》和《小宇》。快降落了,他們好像在等著我做什麼。後來羅大佑問我,你不要簽名和合影什麼的嗎?當時,我已經有了手機,好像是HTC的有下巴手機。我說不用了吧,我連自己的照片都不拍。李宗盛說,要不要來看我們演唱會,讓助理去給我送張票。我說,我聽音樂還是習慣一個人,演唱會可不像咱們剛才聊天這麼開心。張震嶽狂笑,說我們的粉絲要都像你一樣,我們早就餓死了。我說是,我們還只買盜版磁帶。下了飛機,大家揮手告別,一聲再見,各自雲散。

這是我覺得遇到名人很舒服的一次遭遇。

還有,我今年一定要抽到小田和正さん的演唱會門票,連續六年抽不到,我就去演唱會門口撒潑打滾!
https://twitter.com/oIUnIfxxuuNRpIA/status/1691632984838090797?s=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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