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s beyond the wall
由各州州長選舉和由人民直接選舉的方式一開始就遭到了較多的反對,選舉方式於是只能從國會選舉和選舉團選舉中選擇,其中國會選舉的方式在一開始就占了上風。
制憲代表謝爾曼先生的意見很有代表性,「由國會選舉,並且要行政官絕對依賴議會,因為行政要做的事,就是執行議會的意志」,「世上若有所謂暴政,其實質就是行政獨立於最高立法部門」。
但到7月17日討論議會對行政官的彈劾罷免權時,由國會選舉的方式引發了相當的爭議。
莫里斯、威爾遜、麥迪遜等人認為行政必須與議會分開,「如果行政官既由議會選舉,又由議會罷免,行政官不過是議會的產物」,因此,他們主張讓行政官擺脫對議會的依賴,因而反對由議會選舉行政官。經過麥迪遜等人的反覆說明和辯論,會議代表們最後接受了他們的意見。
大部分制憲代表認為:一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總統極其困難,因為國家幅員遼闊而當時的交通又不便,況且南北方的差別較大,人民不能全面了解情況,容易受少數陰謀家的操縱。二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應該相互獨立,相互制約,所以總統不應受到國會的控制,不應由國會選舉產生,「行政官的選舉應該交給別的源泉」,而用選舉人替代人民大眾選舉行政官,才能最有效地繞過這些弊端。
最後,制憲代表們達成妥協,採納了選舉人團的方案。同時對於選舉人產生的方式代表們的意見還存在分歧,於是就這個問題暫時擱置起來,留給各州議會自行決定。
#選舉人團 #國會
Comments
Be the first to add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