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s beyond the wall
现代人经常受两种互相对立的激情驱使:他们一方面感到需要有人指导,另一方面又希望保持自由。
这两个倾向相反的本能要求哪一个也不能放弃,所以他们力求使两者同时得到满足。他们想出一种具有监护性质的、无所不能的、但要由公民选举的 单一权力机构。
他们把中央集权和人民主权结合起来。这使他们得到了某些缓解。他们认为监护人是自己选的,所以安于被人监护。每个人都能忍受捆在身上的链子,因为他们看到握着链子的余端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阶级, 而是人民自己。
在这种制度下,公民刚刚摆脱从属地位后,由于为自己指定了主人而又回到原来的地位。
现今,
有许多人很容易接受行政专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妥协,认为把个人自由托付给全国政权,个人自由就有了充分的保证
。
我觉得这样的保证并不够充分。在我看来,主人的性格远远不如服从的事实重要。
但是我并不否认,这种政体远比那种把一切权力集中之后交给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或团体管理的政体好得多。在民主的专制可能采取各种形式中,后一种政体肯定是最坏的。
当国家的元首是选举产生的或受真正选举的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时候,他使个人受到的压迫有时是很大的,但这种压迫经常是很少使人难堪,因为每个人在受到限制和压制的之后,还可以认为自己在表示服从时等于服从自己,而他之肯于牺牲其他一切正是他 的意志的一种表现。
我也理解,在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和依靠全国人民时,削减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权利不仅为国家元首服务,而且有利于国家本身,而个人为公牺牲自己的独立也会得到某些补偿。
因此,在一个非常集权的国家里建立国民代表制度,可以减少极端 中央集权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不能根除弊端
。
我完全清楚,这种办法可以保证个人参预国家大事,但很少能对小事和私人施加影响。
人们忘记了人受奴役的危险在细微的小事上尤其严重
。
至于我,既然看到两者不能兼顾而只能顾一方,
那就只有认为大事之需要自 由不如小事之需要自由
。 小事上出现的服从每天都可以看到,而且所有的公民都能同样感受到。
这种服从并不使公民感到屈辱,但它一直限制公民的行动,直到使公民放弃运用自己的意志。它使公民的精神之火慢慢熄灭,心灵之光逐渐暗淡
;而只是为少数的情况 所必须的服从虽然非常严格,但极为稀少,而且决不同于奴役,它只使一些特定的人受苦。
使公民们如此依附于中央政权之后又让他们去选举这个政权的代表,是徒劳无益的;让公民们如此隆重地、但又如此仓促地和以如此少见 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防止不了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独自感受和自主行动的能力,只能使他们慢慢下降到人类的一般水平之下
。
我再补充一句:他们不久就将不能行使他们仅存的唯一的重大特权。
民主国家在把自由引进政治领域的同时而加强行政领域 的专制以后,必然产生一些非常离奇的现象。
一些只凭常识就可以处理的小事,它却认为公民没有能力办理,而要亲自承揽起来;但在事关全国的政务问题时,它又赋予公民以无限特权。
于是,它时而把主权视为玩具,时而成为 主权的主人;而国家元首的权力时而比国王还大,时而又不如普通老百姓。
它经过各种选举制度而未找到合适的以后感到吃惊,但又接着去找,好象它所发现的弊端不是来自本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来自选举制度。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 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
。
我永远认为,
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
;
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 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
#論美國的民主 #托克維爾 #共和与民主 #自由与独立
1 comment
Stone Li
Oct 30, 2019
这段文字很有意思,托克维尔认为民众应该坚持在小的事情,每天都会触及的公共管理上坚持民主与独立自治,如果放弃交给政府(大政府形态),那人民自己的独立精神就会慢慢磨灭,独夫的出现很可能就离的很近了
换句话说民主与自治独立精神是应该从社区事务管理开始的
换句话说民主与自治独立精神是应该从社区事务管理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