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逻辑三段论:
(1)凡是符合法律的,其判决和执行必定
公开;反言之,凡是
秘密判决和执行的,
必定不符合法律。
(2)
中国互联网审查从
不公开,等同于
秘密判决并
秘密执行;
(3)所以,中国的互联网审查
不符合法律要求。
由此可见,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宣称的“
依法管理互联网”其实是一句
谎言。现在中国互联网管理的情况是:大多数被审查的网页和网站都是莫名其妙
突然消失,
没有 审判,
没有公告,
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基本特征。这就是为什么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只能用“依法管理”这样的大话来搪塞,他们从不告诉你被屏蔽的网站具体违反了哪 一条法律,也不告诉你下达通知的具体是哪个机构。中国的很多事都是如此,官方不敢说具体,
一说具体全是
违法的,但是官方偏偏都打着
依法治国的幌子。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比如2016年2月26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公告,依法关闭一堆微博,包括@演员
孙海英、@王亚军上海、@荣剑2001、@文山娃、@纪昀、@罗亚蒙、@大鹏看天下等大V账号。
我看到报导顿时愣住了,这公告原文是这么写的:“。。少数网络名人无视社会责任,滥用自身影响力,在网上多次发布反对
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国家荣誉 和利益。。”
网信办判定公民
违宪?这真是一个雷人的公告,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了由
全国人大负责解释
宪法并监督宪法的实施。除全 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之外,任何人或机构都无权解释违宪事件。
网信办判决
公民违宪,我真是被雷到了。谁才是真正的违宪?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
根本大法,必 须严肃对待。在今天的地球上,由国务院(行政院)下属的一个办公室来判决和公告违宪案件,恐怕除了中国别无二家。
话说回来,这次网信办敢于站出来公告,这本身是一个进步。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行动都是秘而不宣的,与暗杀类似。
憲法 互聯網 審查 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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